整理常見牌照種類、相關政府部門及官方申請資料,方便商戶掌握基本方向。
在香港經營食肆、食物製造、烘製麵包餅食、鮮糧店及其他受規管食物業務,可能需要向食物環境衞生署申領相關牌照或許可證。
適用於在處所內售賣膳食或非瓶裝非酒精飲品供顧客在場進食的食物業。
適用於以較簡單烹調方式製作食物的食肆。
適用於在處所製造或配製食物供場外出售的食物業務。
不少牌照申請會同時涉及樓宇安全、消防裝置、處所用途、通風系統及小型工程。申請人在租舖及裝修前宜先確認處所是否適合作有關用途。
部分業務由民政事務總署牌照事務處或其他部門規管,例如旅館、賓館、會所及卡拉 OK 場所。應按實際業務及處所用途確認所需牌照。